海南省发布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海南省发布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2016-06-13   锅炉云平台  浏览1949次

《海南省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日前正式印发。《实施计划》提出,海南将建立大气污染防控部门分工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兼顾各部门职责、各类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充分调动发挥环保、发改、工业、财政、公安、交通、住建、商务、农业、民政、质监、海关等部门力量,形成合力, 将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同时,提高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控的积极性。


图为新兴工业厂区
海南大力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积极防治大气污染。《实施计划》将目标定为,2016年全省各市县优良天数比例应保持在2015年同等水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较2013年下降3%。

明确责任主体 加强协作配合

良好的生态环境一直是海南最大的发展优势,但在近期召开的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海南省长刘赐贵坦言,一些市、县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呈下降趋势,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等大气环境隐忧凸显,亟须补齐短板。

海南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计划》要求加大全省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着力整治海南大气污染的突出问题,《实施计划》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责任主体更加明确,每一项举措均明确了指导督办、落实、配合的部门。

记者梳理发现,《实施计划》涉及16个省政府部门和各市、县人民政府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提出了21项主要任务,其中18项主要任务设置了 1个或以上的指导督办单位。环境保护部门指导督办的项目多达12项,工业、住建部门紧随其后,各6项。各市、县人民政府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需负责 落实与配合。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十条与海南省大气环境3年治理方案的具体举措,每一项举措均明确了指导督办、落实、配合部门,由单打独斗向齐心协力、群策群力转变,责任主体更加明确,确保海南空气质量不断提升。

以问题为导向 以计划为依据

海南省副省长毛超峰分析称,海南空气质量下降一方面受外来输入性影响,另一方面自身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土法槟榔熏烤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等,其中机动车尾气和城市扬尘占本地污染源比例超过50%。三亚市扬尘占本地污染源比例高达74.1%,众多的建筑工地和地表裸露面积过大是主要原因。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邓小刚表示,整体来讲,海南大气污染防治形势较为严峻,损害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电力、天然气等资源紧缺矛盾不断凸显,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仍然艰巨。

针对海南大气污染的突出问题,《实施计划》明确了今年大气污染防治的九大任务,涉及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槟榔加工污染治理等10个重点领域。

《实施计划》提出, 2016年,海南将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积极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加强煤炭、垃圾、渣 土、砂石、土方、灰浆运输车辆管理;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落实黄标车限行制度,严禁无标车上路行驶;全省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5%,启动外省进岛车辆在本省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工作,研究制定无标车、黄标车禁止入岛政策;全面禁止槟榔木材炉灶熏烤方式,加强露天烧烤的监管,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同时,海南今年将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认真执行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继续推动绿色照明、可再 生能源利用等节能示范工程,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严格落实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降耗措施,对高耗能企业实施关停、限产。推进洋浦 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老城低碳产业园和东方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

生态环境是海南的优势,保持海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牢牢守住生态底线、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是海南省6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之一,而《实施计划》是海南省大气污染3年治理的依据。邓小刚表示。

加强信息公开 倡导全民参与

生态环境属于公共利益范畴,每一位公民既是良好生态环境的受益者,又是污染的受害者,也可能是污染的制造者。唯有共治才能共享,唯有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环境,才能真正共同享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为倡导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实施计划》提出,在政府办公区、旅游风景区及地方门户网站发布地区空气质量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发布城市空气质量 状况、应急方案、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公布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名单,公布重大产业调整目录和能源结构调整项目;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丢弃或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且整改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或违反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除执法部门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外,还将建立排污超标企业黑名单,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这是《实施计划》中的一大亮 点。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污防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为增强社会公众参与保护环境的积极性,2016年6月,海南省生态环保厅将联合省财政厅建立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制定实施《海南省环境污染行为举 报奖励管理办法》,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举报企业偷排偷放、城市不文明施工、车辆冒黑烟、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秸秆露天焚烧、非法熏烤槟榔等环境违法行为,营造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大格局。

海口、三亚、儋州将于2016年同期建立地区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其他市、县(开发区)2016年10月前完成建立。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透露。

图标

相关推荐

首页 > 资讯 > 行业新闻
© Copyright 2015 - 2024 guoluyun.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