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加大生态保护督查力度
ymg记者李鑫通讯员孙宁
今年,芝罘区环保局以坚持科学发展、维护环境安全为主线,以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和空气环境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督查力度,不断改善城区生态环境质量,全力推动生态城市美丽芝罘建设。
加大“禁燃区”督查,改造补助63.3万元
据介绍,今年芝罘区环保局抓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大“禁燃区”后督查工作,监督企业生产和生活锅炉合理使用清洁能源,制止擅自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行为,确保污染物排放持续达标。为保障改造效果,芝罘区环保局联合区财政局,制定了《芝罘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锅炉淘汰或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对芝罘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除城市集中供热外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或改造项目进行资金补助,目前已补助63.3万元。
在此基础上,区环保局还担负起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办公室的牵头责任,联合城管、住建等部门,对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渣土堆及裸露土地扬尘污染、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持续排查整治,督促辖区办事处对22处扬尘点位重新落实了防尘措施,获得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34万元。上半年,芝罘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排名在六区中排名第一,改善幅度最大。
加强河道水源地污染整治,2家单位被责令停产
此外,今年区环保局加强了河道及水源地污染整治,一方面,严审批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不再受理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二级保护区内,不再审批排放污染物的新建项目,杜绝各类新增污染源。另一方面,区环保局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流域的环保大检查行动,共排查水源地流域内的工业企业120多家,其中,对违反水源地保护区法律规定的烟台同和混凝土有限公司和烟台喜祥线路板有限公司2家单位,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搬迁;对烟台只楚联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12家存在环境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消除环境影响。截至目前,所有企业已完成整改任务。与此同时,今年区环保局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工作制度,建立环境监管台帐,每季度对水源地流域开展一次环境监察、监测执法行动,分析水质变化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我区水源地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