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份我市优良天数达103天
2016-08-30
邢台日报 浏览609次
本报讯(张雅雯)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1-7月份,综合指数为8.52,同比下降13.7%;pm2.5平均浓度值77ug/m,同比下降23%;优良天数达到103天,同比增加33天,比2014年增加73天;优级天数6天,同比增加5天,比2014年同期增加6天;重污染以上天数13天,同比减少13天,比2014年同期减少63天。
为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市在大气治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整治行动。1-7月份共计拆除燃煤锅炉586台,2.8万户居民完成燃气管网入户安装,1.5万户居民家庭实现通气。重点开展了“利剑斩污”、土小企业(群)集中整治、打击非法石料厂,以及钢铁、煤炭行业环境执法“雷霆”行动等系列环境执法大检查,查处违法企业765家,其中限期改正353家,关停取缔338家,移交公安机关74件。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治污技术,邢钢、德龙钢铁等6家企业与德国能源署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在碳资产开发管理、干熄焦改造发电、余热回收等多个领域加强合作,科技治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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