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上半年环境保护工作
本报讯(记者于延琴)近日,我市就8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专项督查10县区及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予以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重申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
通报称,上半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汉江出陕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10县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为133天,其中镇坪147天、旬阳143天、白河142天、宁陕141天、紫阳134天、岚皋132天、平利128天、汉阴118天、石泉110天。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36天,优良率75%,优良天数较上年同期增加6天,重度污染天数减少9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83微克/立方米、56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10.8%、11.1%,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状况在全省排名第一,没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全市生态环境总体保持良好。同时各县区和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重点项目有序推进。5个省考重点减排项目完成2个,在建3个;48个纳入省年度减排计划的重点项目完成34个,在建14个,项目完成率达71%。38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完成25个,完成率达65%。淘汰黄标车905辆、老旧车411辆,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01%和111%;拆改锅炉24台,完成年度任务的53%。网格化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共划分网格化管理单元1993个,其中一级网格11个、二级网格152个、三级网格1830个,网格单元及责任人等监管信息已进入市南水北调应急指挥处置中心信息系统。
肯定成绩,但问题不容忽视,10县区和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通报要求10县区和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存在问题,对各项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回头望”,逐项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研判,拿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方案,集中力量,责任到人,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市政府对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月调度、季对标、年终考核制度,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