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与对策
张会恒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新常态下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十三五”期间,安徽将深入推进创新型生态强省建设,今年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安徽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实施方案》,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因此,分析安徽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态势并提出相应对策,对加快创新型生态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安徽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
安徽在全国较早地提出了生态强省发展战略。2004年,《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出台拉开了生态省建设的大幕;2011年,安徽提出努力打造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的目标,并于2012年发布了《生态强省建设实施纲要》。今年3月,为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安徽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构建系统完整的安徽特色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今年8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实施方案》,提出以生态保护建设等六大工程为抓手,力争到2020年,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三河一湖(皖江、淮河、新安江、巢湖)”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模式成为全国示范样板。从生态省到生态强省再到创新型生态强省,标志着安徽生态文明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全面提升创新型生态强省建设水平的号角已经吹响。
由于生态文明建设得到高度重视,安徽生态文明建设态势良好。主要表现在:第一、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建立并完善了涵盖组织协调机制、科学规划机制、支撑保障机制和监管考核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成了省直部门、省辖市和县编制的生态建设规划。建立一批低碳生态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平台。开展市、县级人民政府和省直部门目标责任年度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体系。第二、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了价格、税收等调节机制,健全了生态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政府投入、财税优惠、产业准入等政策,全力推进生态强省建设。在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湿地保护、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林区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和完善。第三、各级各类试点项目不断推进。在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国家级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低碳生态试点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上,取得较大突破。省级生态镇(乡)、省级生态村、省级森林城市(县、市、区)、省级森林城镇(乡镇)、森林村庄、美好乡村建设先后被命名。第四、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超额完成。淮河、巢湖水质稳定向好,新安江保持为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淘汰燃煤小锅炉5803台、黄标车和老旧车52万辆,火电机组和水泥生产线脱硫脱硝实现全覆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新增耕地110.9万亩,连续1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新增造林949.2万亩。池州、合肥、安庆、黄山、宣城进入国家森林城市行列,巢湖流域、黄山、蚌埠、宣城等市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安徽生态文明建设步入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并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
与此同时,安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着一些挑战。“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表明,在工业化初中级阶段,经济快速发展但环境污染加重;在工业化高级阶段,经济与环境逐步协调,拐点约在人均gdp10000美元。2015年安徽人均gdp为5779美元,处于曲线拐点之前的两难区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还将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目前的生态环境承载力、环境容量对粗放式经济发展仍有一定的承受空间,虽然各地在政策层面对生态文明的响应较为积极,但环境保护仍以行政手段为主线,尚未完全转化为企业和公众的自觉行动。环境质量改善的力度、程度和进度与群众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
安徽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还要在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驱动力上下功夫。具体要做到如下几点:
(一)强化社会各界的生态优先和生态保护意识,建设生态文化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是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责任。要推进生态文明进规划、进决策、进工厂、进社区、进农村、进课堂,建立一套生态教育机制、生态行为规范和生态消费模式,推动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让生态文明意识成为社会各界的行动自觉,努力实现从生态治理到生态预防、从生态局部治理到生态整体治理、从生态政府管制到生态多元治理的转变。(二)增强生态监管问责有效性和警示性,优化政绩考核机制
改变经济考核“硬”而生态考核“弱”的局面,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并建立分类管理的政绩考核机制,把“gdp”政绩和生态文明建设政绩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安徽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关于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增强生态监管问责有效性和警示性。(三)发挥试点项目的示范效应,加强项目效果的跟踪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