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气锅炉运行经济性能如何评价
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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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气)锅炉运行经济性能如何评价
GB/T 17954《工业锅炉经济运行》摘录
1、燃油、气锅炉运行负荷不宜经常或长时间低于额定负荷的60%,也不应超负荷运行。
2、火室燃烧型锅炉要求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1.20。
3、锅炉热效率限定值查询表
4、锅炉排烟温度限定值查询表
5、燃油、气锅炉运行等级的评定办法规定如下:
锅炉运行效率占80分,一等为满分,二等按90%计分,三等按80%计分,不达标为0分。燃油、气锅炉运行效率等级评定见下表。
排烟温度、过量空气系数各占10分,达标为满分,不达标为0分。
经济运行技术指标综合评判级别按下表。
6、根据上述考核评定结果,对达到一级运行的锅炉使用单位,可向其颁发“一级运行”标牌,对达不到经济运行基本要求的锅炉使用单位,应指明问题所在,提出改进措施,限期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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