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所锅炉购置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所锅炉购置资格预审公告

2016-11-15   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852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所锅炉购置
品目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所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6年11月15日 09:14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8日 16:00
资格审查日期 2016年11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雅楠
项目联系电话18311053285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所
采购单位地址东四七条乙4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工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雅楠 18311053285
附件:
附件1一所锅炉购置项目邀请招标公告.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所锅炉购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所锅炉购置

项目编号:2016ZCZB2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雅楠

项目联系电话:183110532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所

地址:东四七条乙42号

联系方式:王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雅楠 1831105328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2.0821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6年11月15日 09:13 至 2016年11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4号楼407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本人(携带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将相关资质证明资料进行装订并且密封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交到招标代理机构,过时不予受理。资质证明资料包含下述内容(每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厂家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招标采购单位从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6-11-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8日 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4号楼407室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数量:2台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采购用途:锅炉购置采暖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锅炉购置进行采暖使用。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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