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监狱供暖锅炉水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兰州监狱供暖锅炉水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1-21   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592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甘肃省兰州监狱供暖锅炉水处理设备购置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锅炉/民用锅炉,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其他机械设备

采购单位甘肃省兰州监狱
行政区域甘肃省公告时间2016年11月21日 16: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1月22日 00:00  至  2016年11月28日 00: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每日00:00-23:59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上在线免费获得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招标文件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每日00:00-23:59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上在线免费获得
预算金额¥49.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旭光
项目联系电话13893169931
采购单位甘肃省兰州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2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31-8301056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31-8407840

甘肃省兰州监狱供暖锅炉水处理设备

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D01-22433334-9-20161115-022924-2 )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兰州监狱委托,对甘肃省兰州监狱供暖锅炉水处理设备购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 GFTC16J471

二、招标内容: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供暖锅炉水处理设备

1 

交钥匙工程

注:设备具体数量、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算金额49.6万元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3、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锅炉)二级及以上许可证; 

4、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每日00:00-23:59。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http://www.gsggzyjy.cn/)。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七、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16年 1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投递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6 楼第 5 开标厅 

开标时间:2016年 1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6 楼第 5 开标厅 

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旭光

项目联系电话:13893169931

采购人:甘肃省兰州监狱

采购联系人:薛坪

采购联系电话:0931-8301056

九、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十、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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