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锅炉输水管道改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交货地点: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30日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仅需营业执照)等;
3.1.2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口市高新区茶榆路9号茶榆云顶小区10号楼1单元1-1室持以下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需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网上自助打印的请提供网页截图);
3)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 授权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 并将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投诉电话: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0313-2106472、0313-210642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张家口市金桥宾馆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上发布。
7.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钻石北路9号
邮 编:075000
联 系 人:王勇
电 话:0313-2106274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刘仁杰 王彦彪
电 话:0313-5887217 13313030043 15931697177
传 真:0313-588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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