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50万购买的旧锅炉房到底交没交 双方各执一词

沈阳市民50万购买的旧锅炉房到底交没交 双方各执一词

2018-01-08   锅炉云平台  浏览918次

不贪图便宜就不会上当,这句老话说了好多年了。可依然有人贪图便宜,结果惹来了诸多麻烦。近日,皇姑区王先生面对面向讲述了自己的一段购房经历,他说十年前从沈阳一家企业花50万元买的旧锅炉房,可是到现在别说用了,连锅炉房的影子都没看到。

近日,有相关人士采访涉事企业——沈阳和鑫物业供暖有限公司赵总经理。赵总说:“买卖房屋的事情有,协议也存在,但是我们已经把锅炉房给王先生了。”

一个说花钱买房,一直没到手。一个说钱收了,房子也给了买房者。孰真孰假?

协议为证:我花了50万买了一个旧锅炉房

在王先生提供的“转让旧锅炉房协议”上看到,日期为2008年5月10日。甲方:沈阳和鑫物业供暖有限公司,乙方:王某某。内容如下:“甲方现有一处联片挂网单位给的旧锅炉房,此锅炉房当时是以挂网补贴的形式给予甲方作为挂网的经济补偿。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锅炉房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为50万元。此锅炉房甲方无任何手续和图纸,乙方在知道此情况下自愿同意受让,受让后发生任何事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王先生说,购买这个锅炉房,是因为听说这个地段过几年要拆迁。这是个能升值的房子。

有关人士又采访了和王先生一起交钱、买房、签订协议的王女士。王女士说的情况与王先生说的基本相同,“房子价格比较便宜,我们是等着动迁,能给比房价高的动迁补助款才买这个房子的。”

事情有变化:过户手续办不了了

可以看到,这个协议上关于锅炉房的面积、地址都没有,而且还声明此锅炉房甲方无任何手续和图纸。当问到为什么还要买这个房子?王先生说:“因为这家企业以前是国企,是由国企转制而来的,企业的信誉度要超过个人。”

可是交完了现金,签订了协议,开完了发票后。房子却迟迟到不了手。据王先生介绍:“后来,这家企业说现在这个房子有变化,说过一段时间给我返钱,可是一直到现在也没返钱给我。”

沈阳和鑫物业供暖有限公司赵总:房子已给王先生了

上午,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沈阳和鑫物业供暖有限公司赵总经理。赵总表示:“这个买卖房屋的事情是存在的,但是房子已经给王先生了。如果要了解详细情况需要面对面接受采访。”

下午1点,相关人士见到了赵总经理。拿出王先生提供的协议和发票。赵先生说:“买卖房屋这件事是存在的。但是我们已经把房子给了王先生了。”

赵总:“你想一想,事情已经过去十年了,房子不给他,他能干吗?”

相关人士说:“如果企业把房子给了王先生,至少应该有个交接手续吧,王先生应该给你写个收条吧?交接手续在哪?”

赵总表示:“‘转让旧锅炉房协议’就已经可以证明了,如果我不给他房子,他能给我50万吗?”

疑问:请赵总告诉我给我的房子在哪呢?

王先生和王女士听了转诉赵总的答复——企业把房子给了王先生,表示:“如果房子给我了,让他告诉我,房子现在在哪呢?”王先生说:“企业卖锅炉房这样一个比较特殊的商品,必须有交接手续,至少应该有我写的收到房屋的收条。”

律师说法:没有房屋手续的房屋交接时更应有完备的交接手续

北京大诚(沈阳)律师事务所张浩律师表示:“此锅炉房甲方无任何手续和图纸,并不一定证明这个房屋就是违建。通过甲乙双方的协议可以证明这个锅炉房是有价值的。”

张浩说:“商品买卖有三种形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先交钱后交货,先交货后交钱。王先生先交钱后交货也是存在的。对于像这种没有房屋手续的房屋,在买卖时更应该有完备交接手续,比如书面材料,王先生写的收到房屋的文字声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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