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7年累计拆除1.1万台燃煤小锅炉
有关人士日前从山西省环保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在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全力推进各项治理举措,圆满完成国务院"大气十条"目标任务,累计拆除1.1万台燃煤小锅炉,一大批群众告别了散煤取暖,采暖方式发生深刻变革。
超常举措打好蓝天保卫战
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考核之年,也是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之年。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超常举措打好蓝天保卫战。
3月份,省委书记骆惠宁、省长楼阳生先后赴多地展开专题调研;4月份,省政府印发《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布局;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我省之后,各市将大气污染防治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同步推进;10月份以后,大气污染防治再掀高潮。省政府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对症下药,精准治污。
环境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提升
据介绍,全省去年累计完成100万户以上“煤改气”“煤改电”及集中供热清洁取暖工程,拆除1.1万台燃煤小锅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提升;
按照“完善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7400多家“散乱污”企业被淘汰,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污染问题,并为先进生产能力腾出环境和市场空间,推动工业企业走上绿色发展之路;2017年10月1日,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全省淘汰老旧车和黄标车4.5万辆。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全省现有55.98%的公交车和21.26%出租车为新能源汽车;
全省去年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502件,罚款5.8亿多元,约是2016年(2.6亿元)的2.23倍。查处四类典型环境违法案件1851件,约是2016年(862件)的2.15倍;
建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制度,2017年10月起,按月对各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实施奖优罚劣,累计扣罚资金1.33亿元、奖励资金8546万元。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明显
经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我省迅速扭转了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局面。特别是进入秋冬季攻坚行动以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明显。
其中,2017年11月至12月采暖期,全省 PM2.5
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6%,二氧化硫同比下降51.7%,老百姓感受到的蓝天更多了。以此为基础,2017年全省 PM2.5
平均浓度达到59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23.4%,圆满完成国务院“大气十条”下达我省的 PM2.5
平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20%的任务;较2016年下降1.7%,完成了 PM2.5
平均浓度从2017年年初大幅度上升到年底同比下降的逆转,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较上年好转的目标。
从2017年10月1日到12月31日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改善效果看,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幅度最大的三个市为:临汾、长治、太原; PM2.5
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幅度最高的三个城市依次为:临汾、太原、朔州;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幅度最高的三个城市依次为:临汾、长治、太原。
进入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仍在持续,2017年10月1日到2018年1月18日,全省 PM2.5
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7.6%,二氧化硫同比下降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