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宜事达(沈阳)化学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1月31日,嘉禾宜事达(沈阳)化学有限公司在嘉禾宜事达(沈阳)化学有限公司办公楼组织召开了《嘉禾宜事达(沈阳)化学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嘉禾宜事达(沈阳)化学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沈阳泽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并邀请1位专家组成。验收组查阅了《嘉禾宜事达(沈阳)化学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核实了本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锅炉房内的1台6t/h燃煤锅炉废弃并拆除,新建1台型号为WNS6-1.25-QCYJ的燃气锅炉、1台型号为DZL6-1.25的生物质气化炉(气化燃气发生器+燃气炉)。项目锅炉房占地面积27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万元。本项目员工依托嘉禾宜事达(沈阳)化学有限公司原有人员,不新增工作人员,两台锅炉轮换使用,全年运行300天,每天运行24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11月,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嘉禾宜事达(沈阳)化学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的编制工作;2017年11月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沈北新区分局以“沈北环保审字[2017]0051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本项目于2017年12月开始动工,2018年1月竣工并开始调试。该类项目目前尚未开始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对上述提及的建设内容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处理废水,废水经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沈阳市新城子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和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天然气锅炉废气通过12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气化炉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设备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燃烧器、鼓风机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采用车间墙壁设置隔声门窗,高噪音设备加减振垫。厂界噪声叠加,噪声经墙壁隔声和距离的衰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液)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锅炉炉渣、软化水装置更换的非离子交换树脂。
炉渣外卖用作建筑材料,废弃树脂暂不产生,如果产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依托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车间贮存。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取了有效的除尘及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措施,生产废水均得到有效处置,生产设施采取了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固废妥善处置,均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本项目经验收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认为本项目环保验收合格。
六、建议和要求
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并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项目验收后,应加强污染物排放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项目生物质锅炉运行时,燃料使用高质量生物质颗粒燃料,不能使用含多磷,多硫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生物质燃料
4、增加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筒至15m,增加生物质气化炉排气筒至32m。
5、项目废弃树脂暂未产生,如果产生须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依托现有工程存放在危废暂存间。
公示期:2018年2月6日-2018年3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以下单位联系:嘉禾宜事达(沈阳)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晓刚
联系电话:1594028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