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已完成非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490余台
2018节能宣传活动现场
节能降耗走进奉港中学
2018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会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节能减排关乎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市民的生活质量及生命健康。近几年,区经信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力争实现全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丰收。
打出节能降耗工作组合拳
为积极响应国家和宁波市关于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的号召,6月21日,我区在万达广场举办以“节能降耗,保卫蓝天”为主题的节能宣传月现场活动。活动期间,区经信局联合区机关事务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和区供电公司、区企业服务中心等单位,以倡导节能降耗为主线,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普及节能降耗、绿色生活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能源、合理消费能源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广绿色生产、生活和消费理念。
为全面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工作,6月29日,由区经信局组织召开了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工作会议,52家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单位)业主或代表共计6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会上,华润雪花啤酒(宁波)有限公司作了典型发言,用生动的事例和翔实的数据介绍了企业在开展节能节水方面的具体措施经验和成效;区供电公司就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及2018年有序用电工作进行了交流;区环保局通报了2017年度我区减排工作相关情况,对2018年度减排计划和环保要求进行了解读;区经信局作了总结性发言,鼓励企业清洁化生产,“自我加压”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逐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推行低碳化、循环化节能改造,努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近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走进奉港中学,开展以“节能降耗,保卫蓝天”为主题的节能宣传活动。活动寓娱乐于教,寓兴趣于学,在参与垃圾分类、知识竞赛等游戏环节后,奉港中学的学生们纷纷表示,不但要做绿色环境的卫士,做低碳生活的践行者,更要用实际行动去带动家庭成员、影响一片社区,共建美丽奉化。
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
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助力奉化后来居上,我区在推动工业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大力推进“散乱污”整治提升工作,特别是“低小散”作坊式生产经营场所,存在安全生产条件差,缺乏环保设施,经营不规范等问题,既不能听之任之,也不能一关了之。
区经信局探索实施“排摸、分类、督导、总结”四步走工作法,决定疏堵结合,另辟园区,引导鼓励“散乱污”企业集聚提升,对尚未达到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企业(作坊),要求其进行限期整改提升,对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淘汰关停。同时建立“一企一档”,加强部门联动,将存在问题按部门分类,通过“边落实、边学习、边总结、边推广”的方式,一步一个脚印,确保整改销账。
经过连续的整治提升,我区完成整治“散乱污”企业、作坊176家,其中改造升级104家,整合入园23家,关停49家。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近年来,区经信局通过努力,对具有实质影响的落后产能、过剩产能项目,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依法予以淘汰关停。通过对存在落后工艺设备的钢铁、铸造行业实施征收差别电价等政策,利用市场倒逼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等机制推进淘汰,推动我区钢铁、铸造等传统行业的改造提升、规范发展、绿色发展。完成淘汰钢铁熔炼落后设备(工艺)相关联企业25家,淘汰钢铁落后产能39万余吨;淘汰铸造落后生产设备400余台;淘汰落后的S7变压520台;淘汰涉及轮窑烧结砖设备(工艺)企业35家;淘汰小火热电、印染、造纸等落后设备(工艺)相关联企业5家等。
改善大气质量成效显著
高污染燃料锅炉危害主要体现在其低空排放、数量大且分布广泛、燃烧及污染处理设施工艺简陋、燃烧效率低下、污染物排放浓度高等方面,淘汰改造高污染燃料锅炉成为我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关键。自2016年1月起,我区启动非禁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部署下,由区经信局牵头,在各镇(街道)、开发区、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部门的共同协作努力下,我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保质保量地完成此项任务,我区三措并举,保障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有序开展和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为保质保量地完成好该项工作,我区成立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市高污染锅炉淘汰改造协调小组;由区经信局为牵头单位,建立了各职能部门及下设“一办三组”的工作联络机制,各镇(街道)、开发区相应建立工作协调小组,落实部门和专人开展此项工作。并于2016年初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召开淘汰改造审核验收论证会议,印发《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审核验收办法》等。
强化部门联动,确保任务到位。多次组织经信、市场监管、环保、发改等部门及各镇(街道)、开发区开展相关培训会议,确保锅炉淘汰改造的结果符合省里、宁波市里的要求。并分年度分解下达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计划,同时要求初步确定淘汰改造锅炉的企业名单,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完成宁波市下达淘汰改造年度计划任务;组织经信、环保、发改、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召开淘汰改造审核验收工作协调会议,明确申报所需资料、验收及资金补助程序,减少部门、企业重复报送相关资料。针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通过会议提出解决方案形成决议。此外,我区在配套5000万元专项财政补助资金的同时,着力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积极协调减免管道天然气相关的配套费,执行管道天然气优惠气价等优惠政策,有力地保障了此项工作的推进。
强化工作推进,严格落实责任。区发改、环保、市场监管、经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多方联动,对全区非禁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开展大排查,详细核对,摸清底数,由区市场监管局最终确定我区非禁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的名单。落实属地责任制度,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对每台高污染燃料锅炉细化淘汰改造任务,明确淘汰改造时间节点和时限,同时要求各淘汰改造企业(单位)立即行动,制定具体措施,做到工作责任到位、任务到位,确保淘汰改造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自2016年起,我区完成非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490余台,均完成宁波下达的年度任务指标,为我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