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厅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201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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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环保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2374-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3-2018《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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