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新开能源有限公司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脱硫、脱硝、除尘工程EPC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洮南新开能源有限公司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脱硫、脱硝、除尘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洮南新开能源有限公司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脱硫、脱硝、除尘工程EPC
项目编号:DFHT2020-0304-GC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田野 电话:139953128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于玲利、李阳 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3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16日 09:00 至 2020年03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材料完整版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DFHTZB6699@126.com,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20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材料完整版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DFHTZB6699@126.com,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洮南新开能源有限公司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2018】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洮南新开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一台130吨/时高温压生物质炉排锅炉,1台30兆瓦高温压汽轮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净化工艺系统等。
2.2
招标范围:整套热电联产脱硫、脱硝、除尘工程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装卸、保管、保险、建安工程施工、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验、试运投产和售后服务等。
2.3 建设地点:洮南市经济开发区。
2.4 最高投标限价:1732万元
2.5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20天设计提资,具备土建基础设计条件;
2.6 施工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5个月设备全部到场;设备安装后工期60天;
2.7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等)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五年以上类似项目经验,近五年(2015年-2019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20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材料完整版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DFHTZB6699@126.com,购买招标文件。
需提供以下资料:
(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2)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需提供);
(7)提供投标报名期间内查询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1份;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含邮费)。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4月10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联系人:田野
电话:1399531286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于玲利、李阳
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