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2017-06-03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2017年05月25日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2017年5月25日,山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规定重点任务为:“十三五”期间,围绕风、太阳能、水电、生物质能、煤层气、地热能等重点新能源,我省将优化新能源产业布局,开拓产业发展新路径,打造高比例新能源的综合能源基地。

 

通知对生物质在内的新能源产业做出详细规划。以下为生物质重点内容:

 

到“十三五”末,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50万千瓦。在城镇建筑供暖(制冷)领域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各类地热能资源,



加快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利用

加快推进晋中、运城、长治、临汾、忻州等地区利用秸秆资源建设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力争“十三五”末生物质发电(含垃圾发电)达到50万千瓦。积极推广糠醛渣、醋糟、扶育林等生物质资源热电联产,在部分市县布局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项目,建设一批生物质成型燃料应用示范点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丰富和创新生物质能利用方式和途径。按照“不与民争粮,不与粮争地,不破坏环境”的原则,加强非粮生物燃料技术研发,建设燃料乙醇生产基地,重点支持以菊芋等非粮原料生产燃料乙醇。

 

资源保障机制

及时开展生物质能资源调查评价和地热能资源勘查评价,保障资源开发利用科学性、合理性。

 

 发展路径

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促进各类新能源及相关技术在城市推广应用。重点推进大同市、长治市和运城市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加快推动太原西山新能源示范区园区建设工作,综合推进太阳能热利用、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分散式风力发电、生物质清洁燃料利用、城市生活垃圾能源化利用、地热能及地表水和空气能利用、新能源动力交通等多种新能源技术在城市及园区的应用。建立适应城市新能源发展的管理体系和政策机制等,实现新能源示范城市的工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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